市教育局
发布日期:2021-11-01 信息来源:本站原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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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职责:

1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的工作方针、政策、法律、法规;负责制定本市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、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。

2、负责管理全市基础教育、职业技术教育、成人教育、学前教育、特殊教育工作,指导、协调各部门有关教育方面的工作;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。

3、指导全市教育改革、组织全市教育科学研究,推广教育科学研究成果,促进教育质量提高。

4、负责教师资格和专业技术职务的认定、评审工作,做好师资培养工作,提高教师素质,合理调配教师,加强教师队伍建设。

5、编制教育经费的预决算,加强对本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经费的监督管理,负责学校校舍及教育设施建设和装备管理,提高教育投资效益。

6、负责全市各类学校及教育机构行政干部的培训和管理,按照干部管理权限,做好所属学校领导的聘任工作。

7、负责全市各类学校的招生工作和自学考试工作。

8、检查、指导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;保障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,保护中、小学生健康成长。组织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;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;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。

9、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、政策,组织协调对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的监督检查;指导推广普通话。

10、负责本市民办学校的审批、管理和指导工作。

11、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。

12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机构设置:招生办、退管办、办公室、督导室、党办、行风办、人事科、计财科(审计)、项目内控办、基教科、职教科、监管科、学前科、关工委(生产办)、装备信息科、发行部、安全科、艺体课、资管办、核算中心、素质教育学校、卫健科

办公地址:凌源市红山路西段190-66号

办公时间:上午8:30--12:00    下午1:30--5:30